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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厦门市委党校校级课题的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 科研工作 > 科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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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校委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根据科研工作计划安排,开展校级课题申报、评审工作。现将课题申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围绕厦门当前发展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立足对现实问题的调研分析。根据市委确定的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与2015年《厦门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市重点课题调研的通知》确定的重点,开展课题研究。主要包括:

1、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福建讲话精神,围绕“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建设新福建、新厦门的相关专题研究,包括“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整体研究和四个方面的分类研究

2、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重大项目研究

3、厦门社会治理创新的做法、经验和进一步提升的对策研究

4、“一带一路”战略研究,福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以及厦门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中心枢纽城市的相关专题研究

5、厦门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专题研究,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专题研究

6、新常态下厦门经济转型升级相关专题研究

7、新形势下台海形势、台湾问题及厦台、闽台交流相关专题研究,厦门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研究

8、厦门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相关专题研究,厦门“多规合一”的探索路径、经验研究,厦门关于“三证合一”、“一照一号”的实践探索研究

9、厦门的核心价值观建设实践研究,习近平总书记给集美大学回信精神与新时期的嘉庚精神研究

10、厦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专题研究,厦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研究,厦门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相关专题研究

11、厦门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路径、经验与对策研究

1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厦门依法治市相关专题研究

13、全面深化改革与厦门的改革实践相关专题研究

14、与厦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文明建设相关的课题研究

教研人员可选择某一方面内容确定选题,也可以根据教研人员对厦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方面的实际问题展开调研的情况,依据与上述主题的关联性,选择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主题,积极探寻厦门科学发展的新思路和新措施。

课题申报者可以按照上述主题自行确定课题名称。

二、申报:1、将填写好的申请书(1份)与论证活页(一式6份)报送科研处;2、将申请书、论证活页电子版发送zhzhb@xmdx.gov.cn。如有疑问可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张壮波,联系电话:5302036

三、评审:采用校外专家匿名评审,从高到低,以评分为标准。

四、立项:

1以评委打分为基础,严格把关,确定拟立项课题,报校委研究决定。

2、本年度校内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课题项目超过或达到20项,立项不低于12项。申报项目数不到20项,立项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校委批准。

3、申报的课题分两类:一般项目与青年项目,40周岁以下(40周岁生日之前)的青年教师申报的项目属于青年项目,青年项目中标率不低于今年项目的总体中标率。

4、各区委党校根据实际情况和科研力量,可以申报市委党校校级课题12项,经同样程序匿名评审后,确定立项课题。

五、经费:每个校级课题给予课题经费1万元。按照全国党校系统课题资助管理办法,区委党校获得立项的课题,课题经费由各区委党校参照市委党校课题经费标准自行拨付。成果要报以决策咨询形式得到有关领导批示的,另行追加奖励。

六、验收: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课题成果验收。报送验收的成果形式包括:

1、研究报告,不少于8000字。

2、从研究报告中提炼出20004000字的成果精要,以对策为主,供决策咨询。

不能完成课题任务,课题负责人退还全部课题经费。

七、时间:校级课题申报时间为65日到73日,课题调研时间为7月至10月。10月底提交课题成果,根据专家组评审情况确定是否结项。

 

 

 

                 中共厦门市委党校科研处

                    201563

 

附件:1、校级课题申请书

2、校级课题论证活页及评审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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