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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课教案评选活动的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 网上党建 > 文件公开
    

关于在厦门市直机关开展以“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丽厦门”为主题的优质党课教案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和改进机关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的部署,市直机关党工委决定在市直机关各级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以“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丽厦门”为主题的优质党课教案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主题突出,观点正确。教案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丽厦门”的主题来开展党课教育。
   2.联系实际,努力创新。授课内容要紧密联系所在单位的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立足于分析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解决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问题。要争取大课堂与小讲堂相结合、老办法与新手段相结合等,探索创新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授课形式,增强教育效果。
   3.立论鲜明,条理清晰。要求论述准确,逻辑严密,文字通顺,资料翔实,融政治性、教育性、知识性于一体。
   4.符合要求,格式规范。送评教案须有授课人、授课时间、授课对象、听课人数、教学目的、教学重点难点和讨论题等项目。
   二、征集要求
   1.凡在2014年1月至2014年10月底撰写、符合参评主题并已在基层授课的党课教案均可参评。
   2.送评教案应严格按照格式要求报送。格式样本附后(教案正文不再出现作者单位和姓名),未按要求送交的不予参评。每篇党课教案的字数掌握在5000字左右,报送时间截止2014年10月24日。
   3.参评教案须附与教案内容相一致的上课实况录像或照片。
   三、评选事项
市直机关党工委将聘请有关专家对报送的教案进行评选,对优质党课教案给予表彰,并从中推荐若干篇教案参加全市评选。
   四、其它事项
   1.市直机关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成员特别是第一责任人和兼任机关党组织书记的领导要带头给党员干部讲党课,并推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基层党支部书记给党员讲党课制度的落实。
   2.请各直属党组织对基层报送的教案进行指导、把关和筛选,每个直属党组织一般选报1至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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