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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2014年上半年市直机关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的意见 当前位置:首页 > 网上党建 > 文件公开
    

厦门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2014年上半年市直机关

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的意见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实施海西发展规划和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的关键一年。为切实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推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为共同缔造美丽厦门提供思想保证、理论支持和创新动力,现结合市直机关实际,就2014年上半年市直机关党委(党工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集中全党智慧,顺应人民意愿,是对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总体部署的纲领性文件,是为赢得战略机遇、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的重大决策。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中心组要把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地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增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勇于担当时代赋予的重任,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的改革部署。

  学习篇目:《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人民日报》第1版,2013年11月16日)。

  二、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涉及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军队建设、法制建设、外交方略、改革开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方面面,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这些重要讲话紧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全面阐释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理念和治国方略,深刻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国家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丰富发展了党的科学理论,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和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为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奋斗目标提供了基本遵循。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中心组要全面系统学习贯彻讲话精神,把握核心要义、领会思想精髓,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要深刻把握讲话贯穿的坚定信仰追求、历史担当意识、真挚为民情怀、务实思想作风和科学思想方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学习篇目:《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 努力把宣传思想工作做得更好》——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3年8月21日);《敏锐把握世界科技创新发展趋势 切实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好》——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3年10月2日);习近平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历史网,2013年12月16日); 《坚持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 深化改革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历史网,2014年1月9日);《中共厦门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厦委[2013]38号)。

  三、认真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

  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一系列新的部署。2013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我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战略目标和具体任务;2014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召开,就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部署安排。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中心组要认真组织学习《工作规划》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主动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以改革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按照教育、制度、惩治“三位一体”的要求,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推动厦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学习篇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历史网,2014年1月15日);《厦门市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福建省<实施办法>的工作方案》(《厦门日报》第B6版,2014年1月24日)。

  四、继续深入学习中央领导有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精神

  目前,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陆续进入收尾阶段,这个阶段直接决定着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能否善始善终,也关系到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能否顺利开展。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中心组要按照教育实践活动步骤要求,用坚守如初、始终如一的精气神做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收尾工作,巩固和发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构建长效机制,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同时,以机关党建“三级联创”活动为载体,教育引导区、镇街充分认识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作为第一批的延伸和深化,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推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学习篇目:《一鼓作气抓好第一批活动收尾工作 认真扎实做好第二批活动准备工作》(《 人民日报 》第1版,2013年12月10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河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情况汇报时讲话精神》(《 人民日报 》第1版,2013年12月18日);《扎实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 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第1版,2014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新华网,2014年1月23日);《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工作的通知》(厦群组办〔2014〕1号)。

  五、 认真学习贯彻《美丽厦门战略规划》

  《美丽厦门战略规划》是厦门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等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根据厦门进入转型发展新阶段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更加幸福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制定的。《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为我市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的发展绘制了“路线图”,指明了工作方向,对于进一步统一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凝聚各方的共识和力量,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统筹推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让发展惠及群众、让服务覆盖城乡、让参与铸就辉煌、让城市更加美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中心组要把学习《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部署,作为贯彻落实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厦门改革发展新阶段的重要抓手,深刻领会制定和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准确理解和把握美丽厦门战略的总体框架,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不断提升工作的协调性和创造性,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

  学习篇目:《王蒙徽、刘可清、钟兴国同志在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情况通报[2013]第19期);《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厦门日报》2013年12月7日第1版);《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动员全市人民为全面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而努力奋斗的决议》(《厦门日报》第A2版,2014年1月25日);《政协厦门市委员会关于发挥政协优势推动全面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的决议》(《厦门日报》第A2版,2014年1月24日)。

  六、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指示精神

  全面深化改革对机关党建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中心组要学习领会、准确把握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研究全面深化改革中机关党建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机关党建改革不断的思考和探索。同时,要认真学习全省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和全市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准确把握机关党建的职责定位,坚持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发挥好表率、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学习篇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省委的《实施办法》、市委的《实施意见》;省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全省机关党建工作(《福建日报》第1版,2014年1月12日);省、市委领导在全省、全市机关党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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